汕頭保稅區(qū)道路和園林綜合管理項目招標公告(招標編號:PZH017B052)
廣東平正招標采購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采購代理機構”)受汕頭保稅區(qū)市政物業(yè)服務中心(以下簡稱“采購人”)的委托,就“汕頭保稅區(qū)道路和園林綜合管理項目(項目編號:PZH017B052)”進行公開招標,茲邀請合格投標人就此項目提交密封投標。
1、 項目概況:
為確保汕頭保稅區(qū)區(qū)內的綠化、保潔效果,創(chuàng)造良好的市容環(huán)境,對保稅區(qū)區(qū)內的清掃保潔、灑水、行道樹以及綠帶樹木花草的管理養(yǎng)護面向社會進行公開招標,選擇1家優(yōu)秀的服務公司負責3個年度汕頭保稅區(qū)道路和園林綜合管理項目。
① 服務內容:負責區(qū)內所有路面衛(wèi)生清掃;各企(事)業(yè)單位生活垃圾的清理、收集和轉運;保稅區(qū)(不包括廣達大道)所有公共綠化的日常管養(yǎng),具體內容詳見招標文件“第一章 項目招標要求”。
② 服務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3年。
③ 本項目預算金額為3,767,358.80元/年,
其中:1、現(xiàn)有管養(yǎng)內容3,055,590.85元/年;2、園林綠化提升項目426,482.81元/年;3、路網完善工程285,285.14元/年。
注:園林綠化提升項目和路網完善工程因為工程尚未完工、驗收、質保期未滿等客觀因素,進場時間有所延遲,園林綠化提升項目和路網完善工程實際管理開始時間以采購人的書面進場通知為準。實際管理費用以實際進場時間起算,以采購人所委托的現(xiàn)有管養(yǎng)實際工作內容包干結算。投標人應充分考慮并自行承擔因工程尚未完工而造成的工作量減少的風險。由于工程未能竣工移交等客觀因素而導致工作量減少的,采購人不作補償。待園林綠化提升項目和路網完善工程質保期滿后經采購人移交后再計入收費,在此之前暫以采購人所委托的現(xiàn)有管養(yǎng)實際工作內容包干結算。
④本項目投標總價最高限價為人民幣11,302,076.40元/3年,投標總價超過最高限價的投標為無效投標。
2、投標人資質要求:
① 投標人應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的條件:
(1)須提供2016年度的財務審計報告或基本戶銀行出具的近期資信證明(2017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單位只須提供成立至今的財務審計報告或基本戶銀行出具的近期資信證明);
(2)須提供近三個月任一月份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證明材料(成立不足三個月的單位只須提供成立至今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證明材料);
② 投標人應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取得合法的企業(yè)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并具備相應的經營范圍;
③ 投標人具備相關專業(yè)技術人員及有滿足道路清潔和綠地管養(yǎng)需要的機械設備;
④ 投標人在參加本項目招標采購活動的最近三年內無發(fā)生騙取中標、嚴重違約及重大工程安全事故和質量問題之一的,且須提供人民檢察院出具的近三年來沒有行賄犯罪檔案記錄的《查詢行賄犯罪檔案結果告知函》;
⑤ 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3、關于拒絕存在不良信用記錄的供應商參與投標的注意事項:
3.1、為落實《國務院關于印發(f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guī)劃綱要(2014-2020年)的通知》(國發(fā)〔2014〕21號)、《國務院關于建立完善守信聯(lián)合激勵和失信聯(lián)合懲戒制度加快推進社會誠信體系建設的指導意見》(國發(fā)〔2016〕33號)以及《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運用大數(shù)據(jù)加強對市場主體服務和監(jiān)管的若干意見》(國辦發(fā)〔2015〕51號)有關要求,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健全守信激勵失信約束機制,依照《財政部關于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查詢及使用信用記錄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6〕125號)的規(guī)定,對所有參與政府采購活動的投標人,采購代理機構將通過“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與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查詢其信用記錄,對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企業(yè)經營異常名錄、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等存在不良信用記錄的投標人,代理機構告知采購人,采購人將拒絕其參與政府采購活動(處罰期限屆滿的除外)。
3.2、供應商在報名時須向采購代理機構提交通過“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與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查詢到的供應商自身的信用記錄截圖復印件(加蓋公章)作為信用信息查詢記錄證據(jù)存檔。采購代理機構將對供應商提交的信用記錄截圖復印件進行網上核對,如發(fā)現(xiàn)提交虛假查詢信息者一律拒絕其報名。
4、購買招標文件時間:2017年12月28日起至2018年1月5日,每天9∶00至12∶00,14∶00至17∶00(北京時間),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
5、購買招標文件地點:汕頭市高新區(qū)科技中路11號經發(fā)大廈A座三樓。
6、招標文件售價:每套招標文件售價為人民幣400元/套,招標文件售后不退,請自帶U盤拷貝電子版。
7、購買招標文件資料:
7.1、投標人營業(yè)執(zhí)照(三證合一)副本復印件;
7.2、2016年度的財務審計報告或基本戶銀行出具的近期資信證明(2017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單位只須提供成立至今的財務審計報告或基本戶銀行出具的近期資信證明)復印件一份;
7.3、近三個月任一月份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證明材料(成立不足三個月的單位只須提供成立至今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證明材料)復印件一份;
7.4、《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原件一份;
7.5、《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若委托代理人領取招標文件)原件一份。
7.6、投標人通過“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與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查詢到的信用記錄截圖復印件各一份。
以上文件在報名登記時必須提供原件核對,文件提供人應保證以上文件真實可靠,如因所提供文件不實導致與本項目有關的任何損失由提供人承擔。
8、對招標文件的疑問:應在2018年1月6日17時00分(北京時間)前以書面形式通知采購代理機構,逾期恕不受理。
9、投標截止時間:2018年1月18日上午10時00分(北京時間),逾期送達或不符合投標規(guī)定的投標文件恕不接受。
10、開標時間:2018年1月18日上午10時00分(北京時間)。
11、開標地點:汕頭市高新區(qū)科技中路11號經發(fā)大廈A座三樓。
12、現(xiàn)場踏勘時間:自行踏勘。
13、其他要求:
① 投標人購買了招標文件后不參加投標的,請在開標前3日以書面形式通知招標機構(開標當日不計算在內)。若該項目因不足三家而導致重新招標,未予書面通知的單位將被取消重新參加該項目投標的資格。
② 在出售招標文件時,對于若干個公司由一個法人代表兼任的投標商參與同一個項目的投標時,只能出售一套招標文件。
③ 本招標文件解釋權歸廣東平正招標采購服務有限公司所有。
④ 采購單位聯(lián)系方式:
名 稱:汕頭保稅區(qū)市政物業(yè)服務中心
地 址:汕頭保稅區(qū)海關貨檢樓二層
采購人聯(lián)系人:肖先生
采購人聯(lián)系電話:0754-83591287
采購人傳真:0754-83591287
⑤ 采購代理機構聯(lián)系方式:
名 稱:廣東平正招標采購服務有限公司
地 址:廣東省汕頭市高新區(qū)科技中路11號經發(fā)大廈A座三樓
聯(lián)系人:林工
電 話:0754-88866333
傳 真:0754-88789738
汕頭保稅區(qū)市政物業(yè)服務中心
廣東平正招標采購服務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