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頭海關“潮海關外馬路副稅務司公館”修繕工程(二期)及“潮海關華員低級幫辦宿舍”修繕工程(三期)項目(項目編號:PZH018A065)公開招標公告
廣東平正招標采購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采購代理機構”)受汕頭海關(以下簡稱“采購人”)的委托,就汕頭海關“潮海關外馬路副稅務司公館”修繕工程(二期)及“潮海關華員低級幫辦宿舍”修繕工程(三期)項目(項目編號:PZH018A065)進行公開招標,歡迎符合資格條件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并提交密封投標文件。有關事項如下:
一、項目編號:PZH018A065
二、項目名稱:汕頭海關“潮海關外馬路副稅務司公館”修繕工程(二期)及“潮海關華員低級幫辦宿舍”修繕工程(三期)項目
三、項目內容:
1、項目概況:本工程位于汕頭海關舊址(副稅務司公館、華員低級幫辦宿舍),工程內容為對舊建筑進行修復修繕,最大限度地還原現有遺存建筑的歷史面貌,具體工程內容詳見工程設計方案及預算報告書。
2、項目計劃工期:180個日歷天,具體開工時間以采購人通知為準。
3、項目總投資:項目預算金額為人民幣3,300,000.00元,扣除監(jiān)理費人民幣108,900.00元后為該項目最高限價,即人民幣3,191,100.00元。投標報價超過最高限價的報價為無效投標(投標人須對本項目所有內容進行報價,不允許僅對項目其中部分內容進行報價)。本項目實行結算送審,合同金額以最終審核確定的價格為準。
4、項目保修期:本項目保修期為2年。
四、投標人資格要求:
1、投標人須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的供應商條件;
2、投標人須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內注冊的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并取得合法的營業(yè)執(zhí)照;
3、投標人須具備國家文物局核發(fā)的文物保護工程施工二級以上(含二級)資質證書;
4、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備文物保護工程責任工程師資格證書(從業(yè)范圍應包含近現代重要史跡及代表性建筑);
5、投標人須提供2017年度的財務審計報告或基本戶銀行出具的近期資信證明(2018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單位只須提供成立至今的財務審計報告或基本戶銀行出具的近期資信證明);
6、投標人須提供近三個月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證明材料(成立不足三個月的單位只須提供成立至今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證明材料);
7、投標人須在參加本項目招標采購活動的最近三年內無嚴重違法記錄,并提供《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聲明函》(成立不足三年的單位只須提供成立至今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聲明函);
8、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十八條的規(guī)定,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投標人應在《關于投標人資格的聲明函》中如實做出承諾;
9、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十八條的規(guī)定,除單一來源采購項目外,為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guī)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jiān)理、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不得再參加該采購項目的其他采購活動,投標人應在《關于投標人資格的聲明函》中如實做出承諾;
10、投標人為總公司下屬分支公司的,則該投標人須獲得總公司出具的針對本項目投標的授權文件;
11、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五、關于拒絕存在不良信用記錄的供應商參與投標的注意事項:
1、為落實《國務院關于印發(f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guī)劃綱要(2014-2020年)的通知》(國發(fā)〔2014〕21號)、《國務院關于建立完善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制度加快推進社會誠信體系建設的指導意見》(國發(fā)〔2016〕33號)以及《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運用大數據加強對市場主體服務和監(jiān)管的若干意見》(國辦發(fā)〔2015〕51號)有關要求,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健全守信激勵失信約束機制,依照《財政部關于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查詢及使用信用記錄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6〕125號)的規(guī)定,對所有參與政府采購活動的投標人,采購代理機構將通過“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與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查詢其信用記錄,對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企業(yè)經營異常名錄、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等存在不良信用記錄的投標人,代理機構將拒絕其參與政府采購活動(處罰期限屆滿的除外)。
2、供應商在報名時須向采購代理機構提交通過“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與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查詢到的供應商自身的信用記錄截圖復印件(加蓋公章)作為信用信息查詢記錄證據存檔。采購代理機構將對供應商提交的信用記錄截圖復印件進行網上核對,如發(fā)現提交虛假查詢信息者一律拒絕其報名。
六、符合資格的投標人應當在2018年11月23日起至2018年11月30日期間(每天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4時至17時,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到廣東平正招標采購服務有限公司(詳細地址:汕頭市高新區(qū)科技中路11號經發(fā)大廈A座三樓)購買招標文件,招標文件售價人民幣30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電子文檔,請自備U盤)。
七、獲取招標文件時請帶齊以下資料(全部須加蓋公章):
1、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一份;
2、有效的文物保護工程施工二級以上(含二級)資質證書復印件一份;
3、2017年度的財務審計報告或基本戶銀行出具的近期資信證明復印件一份;
4、近三個月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證明材料(成立不足三個月的單位只須提供成立至今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證明材料)復印件一份;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聲明函》(成立不足三年的單位應提供成立至今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聲明函)原件一份;
6、《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原件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一份;
7、《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原件一份,被授權人身份證復印件一份(若委托代理人領取招標文件);
8、投標人通過“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與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查詢到的信用記錄截圖復印件各一份。
以上文件在報名登記時必須提供原件核對,文件提供人應保證以上文件真實可靠,如因所提供文件不實導致與本項目有關的任何損失由提供人承擔。
八、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點:2018年12月13日上午9時30分(提前半小時接收投標文件)。
九、投標文件遞交地點:汕頭市高新區(qū)科技中路11號經發(fā)大廈A座三樓。
十、開標時間:2018年12月13日上午9時30分。
十一、開標地點:汕頭市高新區(qū)科技中路11號經發(fā)大廈A座三樓。
十二、公告期限:2018年11月23日至2018年11月29日(5個工作日)。
十三、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的名稱、地址和聯系方式。
1、采購人聯系方式
采購人名稱:汕頭海關
采購人地址:廣東省汕頭市珠江路34號
采購人聯系人:李女士
采購人聯系電話:0754-88198745
采購人傳真:0754-88198745
2、采購代理機構聯系方式
采購代理機構名稱:廣東平正招標采購服務有限公司
采購代理機構地址:廣東省汕頭市高新區(qū)科技中路11號經發(fā)大廈A座三樓
采購代理機構聯系人:陳工
采購代理機構聯系電話:0754-88866333
采購代理機構傳真:0754-88789738
汕頭海關
廣東平正招標采購服務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