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陽潮汕機場爆炸物訓練箱采購項目(項目編號:粵機場集團潮汕招〔2020〕11號)招標公告
廣東平正招標采購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招標代理機構”)受廣東省機場管理集團有限公司揭陽潮汕機場公司(以下簡稱“招標人”)委托,就揭陽潮汕機場爆炸物訓練箱采購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一、項目名稱:揭陽潮汕機場爆炸物訓練箱采購項目
二、招標內容:
序號 |
產品名稱 |
數量 |
1 |
綜合安檢查爆訓練箱(2020新款) |
1套 |
2 |
辦公類電子設備炸彈訓練箱 |
1套 |
3 |
旅行類電子設備炸彈訓練箱① |
1套 |
4 |
旅行類電子設備炸彈訓練箱② |
1套 |
5 |
衣物炸彈訓練箱 |
1套 |
6 |
箱包炸彈訓練箱 |
1套 |
7 |
文具類炸彈訓練箱 |
1套 |
8 |
玩具類炸彈訓練箱 |
1套 |
9 |
食品類炸彈訓練箱① |
1套 |
10 |
工具類炸彈訓練箱 |
1套 |
11 |
綜合開關識別訓練箱(2020新款) |
1套 |
12 |
引爆裝置訓練箱 |
1套 |
交貨期:在合同簽訂后60天內完成所有貨物的供貨、調試、培訓及驗收準備工作。
質保期:自安裝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不少于一年。
詳細內容請參閱招標文件中的用戶需求書。投標人必須對所有招標內容進行投標,不允許只對部分內容投標。
三、最高限價
最高限價712600.00元,具體規(guī)定詳見招標文件前附表第8項。
四、服務地點:揭陽潮汕國際機場。
五、合格的投標人
1、投標人須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的供應商條件:
① 投標人須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內注冊的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并取得合法的營業(yè)執(zhí)照;
② 投標人須提供2019年度的財務報表或基本戶銀行出具的近期資信證明(2020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單位只須提供成立至今的財務報表或基本戶銀行出具的近期資信證明);
③ 投標人須提供近半年來任一個月份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證明材料(如依法免稅或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應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④ 投標人須在參加本項目采購活動的最近三年內無嚴重違法記錄,并提供《參加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聲明函》(成立不足三年的單位只須提供成立至今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聲明函)。
2、投標人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十八條的規(guī)定:
① 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采購活動,投標人應如實做出承諾;
② 除單一來源采購項目外,為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guī)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jiān)理、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不得再參加該采購項目的其他采購活動,投標人應如實做出承諾。
3、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參與投標。
4、投標人不是制造商的必須是貨物的代理商或經銷商,并出具制造商的授權函或代理協議;同一品牌僅能授權一個代理商投標。
六、關于拒絕存在不良信用記錄的投標人參與投標的注意事項:
為落實《國務院關于印發(f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guī)劃綱要(2014-2020年)的通知》(國發(fā)〔2014〕21號)、《國務院關于建立完善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制度加快推進社會誠信體系建設的指導意見》(國發(fā)〔2016〕33號)以及《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運用大數據加強對市場主體服務和監(jiān)管的若干意見》(國辦發(fā)〔2015〕51號)有關要求,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健全守信激勵失信約束機制,依照《財政部關于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查詢及使用信用記錄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6〕125號)的規(guī)定,對所有參與采購活動的響應供應商,代理機構將通過“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與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查詢其信用記錄,對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企業(yè)經營異常名錄、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等存在不良信用記錄的投標人,代理機構將拒絕其參與采購活動(處罰期限屆滿的除外)。
七、資格審查方式
本項目采用資格后審的方式,由評標委員會根據“合格的投標人”的要求對投標人進行資格審查。
八、獲取招標文件的時間、地點、方式:
有興趣的投標人可從2020年12月7日起至2020年12月14日止(節(jié)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時至12:00時,下午2:00至5:00(北京時間)到廣東平正招標采購服務有限公司(地址:汕頭市高新區(qū)科技中路11號經發(fā)大廈A座三樓)報名并購買招標文件,招標文件每套售價為現金300元人民幣,售后不退。購買招標文件須提供以下資料(復印件須加蓋公章):
(1)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一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原件一份;
(3)《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若委托代理人領取招標文件)原件一份。
以上文件在報名登記時必須提供原件核對,文件提供人應保證以上文件真實可靠,如因所提供文件不實導致與本項目有關的任何損失由提供人承擔。
報名成功后,投標人必須在廣東省機場管理集團有限公司采購、招商管理網絡平臺(wz.gdairport.com)主頁中“合作商注冊”模塊,按規(guī)定格式填寫正確的供應商登記信息,登記為合格的候選承包商。
若報名的投標人不足3家,將重新組織招標。
九、投標人必須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標保證金,且有效期與投標有效期一致的投標保證金。投標保證金必須在投標截止時間(北京時間)或之前交到招標代理機構。
十、投標截止時間以及地點:2020年12月28日上午10 :00,地點:汕頭市高新區(qū)科技中路11號經發(fā)大廈A座三樓。
十一、投標人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標文件中任何違法及不公平內容向廣東省機場管理集團有限公司揭陽潮汕機場公司紀檢人員實名投訴,投訴聯系人:謝女士,聯系電話:0663-6192098。
十二、有關此次公開招標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向招標單位查詢:
招標人:廣東省機場管理集團有限公司揭陽潮汕機場公司
地址:揭陽市空港經濟區(qū)登崗鎮(zhèn)
電話:0663-6192670
聯系人:張女士
招標代理機構:廣東平正招標采購服務有限公司
地址: 汕頭市高新區(qū)科技中路11號經發(fā)大廈A座三樓
電話:0754-88866333
聯系人:宋工
郵箱:gdpz8888@163.com
廣東省機場管理集團有限公司揭陽潮汕機場公司
廣東平正招標采購服務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7日 |